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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欢历史书籍的人都知道,清朝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贪官——和珅。这个在皇帝身边深得宠信的红人,不仅财富积累令人瞠目结舌,甚至其财富的规模堪比整个国家的国库。无论是明面上公开的贪污,还是暗地里的隐秘交易,都让人难以想象他能积累如此巨大的财富。
和珅能够成为这个历史上著名的贪官,除了有皇帝的支持和庇护,让他能够明目张胆地接受贿赂,还得益于清朝特殊的官员收入制度。这种制度使得地方官员有了可用的财力来行贿,而一些地方的知府年收入竟高达数十万两白银,这样的收入水平足以支撑他们进行大规模的腐败行为。
展开剩余84%自满洲人入关建立清朝后,朝廷延续了部分明朝的官员选拔与考核机制。例如,官员按照职位级别领取俸禄,但相比于历代朝代,清朝官员的俸禄相对较少。康熙帝为了稳固政权,选择对一些官员的收入采取宽容态度,虽然表面上朝廷推行“养廉”政策,实则给了腐败的官场温床,埋下了清朝衰退的隐患。
正因为康熙帝的默许态度,官员的隐性收入渐渐成为了一个被普遍接受的现象,甚至一些官位外的“灰色收入”也被视为常规。民间流传着“肥缺”一词,形容那些有高额收入的职位,甚至有些官员公开标价,分级划定了职位的丰厚与否。根据史料,晚清时期共有215个府衙,其中29个被列为“最要缺”,这些职位由皇帝直接任命,成为了拉拢大臣、安抚心腹的重要手段。
至于为何官员如此渴望敛财,是否真如他们所说需要维持生活开销呢?其实,这一切都源于清朝制度上的弊端。官员的俸禄,除了勉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外,几乎没有其他补贴和福利。而且,随着官位的升高,他们的开销也逐渐增大,尤其是在负责行政、财政、军事等重要职责时,支出更多。更为复杂的是,许多官员还需自掏腰包承担某些公费开支,如外派任务时的邮驿费用,甚至是为皇帝传递政令的相关支出,这些都得由官员自费。
由于如此庞大的开销,很多官员不得不寻找额外收入来源。由于财政空缺,官员们开始通过“变相收费”的方式,逐步培养出一套损害民众利益的陋规。尽管皇帝知道官员们的窘迫,但为了不影响朝廷国库收入,往往选择视而不见。
据悉,清朝大臣曾国藩的年开支曾被估算过,作为两江总督,他每年在外派任务、幕僚费用、行政开支等方面,光这些支出就达到约六万两银子。而他每年收入却只有1.8万两,如何填补这些差额呢?唯一的办法便是向下级索取。
其中,“陋规”变成了日常的一部分。比如,“部费”与“使费”指的是上下级官员之间的一种“交际费”,尤其是在省政府与县衙之间的互动。而“钦差费”更是地方官员对钦差大臣的贿赂费用,这些费用由最初的物品赠送,逐渐变为以银票直接转账,成为了官员之间的“默契”。此外,还有“敬”费,是京城外的官员向京官赠送的各种礼物,包括冬天的“炭敬”与夏天的“冰敬”,这些都是官员互相赠送的润滑剂。
此外,“三节两寿”也是官场中必不可少的礼节。每当春节、端午、中秋等节日,或官员与配偶生日时,必定要给上级官员送上相应礼物。而这些礼物的价值,通常取决于官员的级别和双方关系的亲疏。否则,若未送出礼物或礼品过于简单,就会被视为失礼,甚至可能导致在官场的排挤。
例如,知府这一职位,年收入仅105两银子和105石大米,实在无法应付各种开销。所以,许多知府采取了“浮收”与“勒折”的手段。浮收指的是官员以各种名目,巧妙地从民众手中收取费用;而勒折则是将实物变现,强迫百姓将粮食换成现金交给官员,而这些价格往往高于市场价,差价便成为知府的收入。
这种“灰色收入”带来了极大的财富诱惑,连商人都开始涉足买官这一门生意。浙江一位商人看到做县官能快速致富,于是联合几个朋友共同出资购买官职。三年后,虽然该商人因贪污被革职,但他们已早早回本,且赚得盆满钵满。
这也催生了民间的一句谚语:“三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。”这句谚语描述的并非知府的廉洁,而是说知府的灰色收入常常达到十万两白银,且这些钱并不需要通过强硬的方式剥削民众,仅仅依靠陋规即可收获丰厚的回报。如果知府管辖的地区涉及税务,那他们的收入更是远远超过十万两。
四川的夔州知府便是一个例子。虽然他的俸银并不多,但得益于夔州的地理优势和商税政策,他的年收入已远远超过了十万两。夔州的通关税为其带来了丰厚的财政收入,而夔州知府的灰色收入甚至超过了20万两。
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四川,广州、潮州等沿海城市的知府也因地理优势和商业繁荣,积累了可观的灰色收入。当地商贸繁荣,使得这些地方的知府成为了“肥缺”,使得这些地方成为了朝廷的财政支柱。
然而,雍正帝在位时曾对这种现象提出改革,要求将这些灰色收入归公,并将其用于增加官员的正当俸禄。这一改革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定作用,但由于朝廷官场的利益纠葛,这些收入最终还是变得合法化,并成为了一种惯例。
到了乾隆年间,乾隆皇帝甚至公开表示:“本朝无名臣,也不需要名臣。”,显示出他对朝廷腐败现象的彻底放任。曹振镛曾说过,想要做一个长期官员,就要“多磕头,少说话”,这句话透露出朝廷官场腐化的无奈与现实。
随着时间的推移,清朝的官场风气日益腐化,从上至下,几乎没有一个官员不从其中谋取私利。民间怨声载道,甚至将知府称作“杀人的知府”。陋规从最初的财务不足,逐渐演变成一种根深蒂固的体制,成为清朝社会腐败的源头。
要杜绝这种现象,除了在制度上不断完善,更重要的还是要抑制人心的贪欲。人心一旦没有了贪婪,腐败自然会销声匿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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