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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”是流传甚广的关于近体诗(格律诗)平仄安排的口诀。它主要针对七言律绝而言(五言则类推为“一三不论,二四分明”)。这句口诀简洁易记,但今人常批评其“片面”“不全面”。理解其真实含义、适用条件以及局限,对于准确把握近体诗格律至关重要。
一、口诀的常规解读及其片面性
(一)常规解读(针对平仄)
1. “一三五不论”
指七言诗句中第一、第三、第五个字(五言则为第一、第三字)的平仄要求相对宽松,可以“不论”(即可平可仄),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变化。
例如,在七言律诗的标准平仄格式中,第一、第三、第五字的平仄往往可以灵活调整,而不会破坏整句的平仄节奏。
2. “二四六分明”
指七言诗句中第二、第四、第六个字(五言则为第二、第四字)的平仄要求严格,必须“分明”(即必须严格遵守格律要求,不能随意改变)。
这些位置是诗句的节奏点(音步的落脚点),对全句的平仄骨架和声律和谐起着决定性作用。例如,在七言律诗的标准格式中,第二、第四、第六字的平仄是固定的,不能随意改变。
(二)常见的“片面性”批评
批评者指出,若机械地理解“一三五不论”,会导致几种典型的格律错误:
1. 犯孤平
在句尾为“仄平”的句式(即“仄平脚”句,如七言标准式 `仄仄平平仄仄平`)中,如果第三字(五言则为第一字)由平变仄(即“不论”),则可能变成 `仄仄仄平仄仄平`(七言)或 `仄平仄仄平`(五言)。此时句中除韵脚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且被仄声包围(即“两仄夹一平”),构成“孤平”大忌。
2. 三平尾
在句尾为“平平”的句式(即“平平脚”句,如七言标准式 `平平仄仄仄平平`)中,如果第五字(五言则为第三字)由仄变平(即“不论”),则句尾变成 `仄平平`(五言)或 `仄仄平平平`(七言),形成“三平尾”,也是近体诗要避免的诗病。
3. 三仄尾
在句尾为“仄仄”的句式(即“仄仄脚”句,如七言标准式 `仄仄平平平仄仄`)中,如果第五字(五言则为第三字)由平变仄(即“不论”),则句尾变成 `平仄仄`(五言)或 `平平仄仄仄`(七言),形成“三仄尾”。相较于孤平和三平尾,三仄尾在唐诗中较为常见,有时被视为可接受的“小拗”,但严格规范下仍以尽量避免为好。
二、为“片面性”批评的辩护与局限的澄清
批评者指出“不论”有前提、有例外,这无疑是正确的。然而,说“不论”片面,本身也可能陷入另一种“绝对化”的思维误区。关键在于如何理解这句口诀的本质和适用范围:
(一)口诀的本质是“相对宽松”而非“绝对自由”
1. 核心价值
这句口诀的核心价值在于点明了格律诗平仄规则中节奏点(二、四、六)的严格性与非节奏点(一、三、五)的相对灵活性之间的对比。
它强调的是“一般情况下,非节奏点有调整余地”,而非“所有非节奏点可以无条件随意改变”。
2. 实际应用
在不触犯孤平、三平尾、三仄尾等特定诗病的前提下,“一三五”位置确实存在灵活变化的可能性(即“可平可仄”)。这在大量规范的唐诗作品中可以得到印证。
例如,在七言律诗中,第一、第三、第五字的平仄变化往往是为了调整声律效果,使诗句更加和谐自然,而不是随意改变。
(二)“不论”的适用范围因句式而异
1. “仄平脚”句
第三字(五言第一字)不能轻易“不论”(用仄),否则极易犯孤平。这是对“不论”最严格的限制。
例如,标准的七言“仄平脚”句为 `仄仄平平仄仄平`,如果第三字由平变仄,就会变成 `仄仄仄平仄仄平`,形成孤平。
2. “平平脚”句
第五字(五言第三字)不能“不论”(用平),否则成三平尾。
例如,标准的七言“平平脚”句为 `平平仄仄仄平平`,如果第五字由仄变平,就会变成 `平平仄仄平平平`,形成三平尾。
3. “仄仄脚”句
第五字(五言第三字)通常不宜“不论”(用仄),以免形成三仄尾(虽较前两者宽松)。
例如,标准的七言“仄仄脚”句为 `仄仄平平平仄仄`,如果第五字由平变仄,就会变成 `仄仄平平仄仄仄`,形成三仄尾。
4. “平仄脚”句
相对最为宽松。标准式如七言 `平平仄仄平平仄`,五言 `仄仄平平仄`。其第一、三、五字(五言第一、三字)在避免其他诗病的前提下,“不论”的空间确实最大。例如:
七言首字可平可仄 (`仄平仄仄平平仄` 或 `平平仄仄平平仄`)。
七言第三字可平可仄 (`平平平仄平平仄` 或 `平平仄仄平平仄`)。
七言第五字可平可仄 (`平平仄仄仄平仄` 或 `平平仄仄平平仄` - 第五字变仄形成“小拗”,常见且常需/可对句救)。
(五言类推:首字可平可仄,第三字可平可仄)。
(三)其他解读(用韵、粘对)的辨析
1. 用韵说
认为口诀指押韵规则(一三五句可不用韵,二四六句必须用韵)。此说难以成立:
计数不匹配:七律有八句,口诀只到“六”。
第七句不押韵:第七句(通常是仄收尾)本就不押韵,无需“不论”;第八句(韵脚句)必须押韵,必须“分明”。若论押韵,更合理的口诀应是“一三五七不论,二四六八分明”,但此非原意。
原句明确指向平仄:原句明确指向平仄(“平仄”二字常与口诀并提),而非押韵。
2. 粘对说
认为口诀指上下句间的粘对规则(改变一三五字可能影响粘对)。此说有一定关联,但非直接核心:
非必然影响:改变一三五字,有时会导致本句平仄格式变化(如形成拗句),进而可能影响与邻句的粘对关系(即“失粘”或“失对”)。但这不是必然的(例如在“平仄脚”句改变一三五,常不破坏基本粘对骨架),且粘对关系主要看节奏点(二四六)的平仄是否相对(对)或相同(粘)。
口诀的核心:口诀本身强调的是单句内部不同位置平仄要求的宽严差异,而非句间关系。句间粘对是另一套规则(主要看二四六位置)。
三、如何全面准确理解与把握“一三五不论”
(一)明确核心
口诀揭示了近体诗平仄规则的核心特征——节奏点(二、四、六)平仄固定严格,非节奏点(一、三、五)平仄相对灵活可变。这是其合理内核。
(二)牢记前提
“一三五不论”是有严格前提条件的:
1. 不能导致“孤平”(特指“仄平脚”句)。
2. 不能导致“三平尾”(特指“平平脚”句)。
3. 尽量避免“三仄尾”(特指“仄仄脚”句,虽非绝对禁忌)。
4. 改变后的句式,其整体平仄结构仍需符合基本的粘对规则(主要通过二四六位置保证)。
(三)区分句式
必须认识到不同句式对“一三五不论”的容忍度不同:
“平仄脚”句最宽松,第一、三、五字的平仄变化空间最大。
“仄平脚”句限制最严,尤其是第三字(五言第一字)不能轻易“不论”。
“平平脚”句和“仄仄脚”句也各有其限制,需要特别注意。
(四)理解“不论”的内涵
“不论”意味着该位置存在平仄变通的可能性,而非“可以随意乱用”。变通是为了在遵守核心规则(避诗病、保节奏点、大体粘对)的前提下,为表达提供些许灵活性。例如:
在“平仄脚”句中,第一、三、五字的平仄变化可以用来调整声律效果,使诗句更加和谐自然。
在“仄平脚”句中,第三字(五言第一字)不能轻易“不论”,以避免孤平。
(五)结合实践
多读经典唐诗,观察名家如何在避免诗病的前提下,于“一三五”位置进行合理的平仄变化(拗救或本句调整),体会其声律效果。例如:
杜甫的《登高》中,很多句子在“一三五”位置进行了灵活的平仄变化,但依然符合格律要求。
李白的《将进酒》中,也有类似的灵活运用,值得仔细研究。
结语
“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”并非一个绝对、无条件的平仄法则,而是一个揭示了近体诗声律结构基本特征(节奏点严格、非节奏点相对灵活)的实用性口诀。对其“片面性”的批评,恰恰提醒我们需在理解其核心价值(区分宽严)的基础上,充分认识到其适用的前提和限制(避孤平、三平尾、三仄尾),并根据具体句式灵活把握。将其视为一种指导性的“相对宽松原则”而非“绝对自由宣言”,结合对具体诗病的避忌和对经典作品的分析,方能全面、准确地把握这句口诀的精髓,从而更深入地理解和创作格律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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